煙溫超100℃,含濕量咋測?
“煙溫一超100℃,含濕量測量就犯難!” 這幾乎是每個廢氣檢測人都遇到過的頭疼事。
按常理,監測方法得按標準來,但實際操作中,標準里的方法未必 “好用”;想選更順手的技術,又怕缺 “名分” 不合規。今天咱們就掰開揉碎了聊:煙溫>100℃時,含濕量到底該咋測?
干濕球法:靠濕球水分蒸發吸熱測溫差,煙溫超 100℃時,水分瞬間沸騰蒸發殆盡,原理直接失效,數據必然不準。而且遼寧某地方也有相關處罰案例。
提到高溫含濕量測量,GB/T 16157-1996 及修改單、HJ836-2017都列舉了冷凝法和重量法。今年6月,江蘇環保廳也專門回復:建議優先用這兩種方法,且有相關儀器在售。
但此類方法實際工作中儀器笨重、稱量環境不穩定、吸附水分中包含了CPM可凝結顆粒物等原因,目前在檢測行業內,真正采用重量法檢測的第三方有幾家呢?
不可否認,重量法是目前精度最高的測量濕度的方法,在國標GB/T 11605-2005《濕度測量方法》中,也對此方法進行了詳細描述。下圖為GB 16157對于重量法原理的描述。
但現場實操,難在哪?
我們都知道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的現場工況與氣象、環境空氣、實驗室測量濕度的環境極為不同,監測排口的平臺上溫濕度變化差異、平臺震動晃動等因素都不利于天平稱重,且GB/T 11605-2005標準之中也明確指出:須在恒溫、恒濕環境下進行。
那么,既然這樣我們每次采完樣,專門派人走下煙囪,到實驗室進行稱重,稱重后再把數據結果傳給平臺不就可以了嗎?
其實,除了工況環境外,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影響因素:可凝結顆粒物(CPM)。
根據冷凝法或重量法原理,都需要將煙氣中的氣態水冷凝或吸附到吸收管內,而煙氣中的CPM是否也會被冷凝或是吸附到吸收管中,甚至是與吸附劑發生化學反應呢,我覺得這個應當是無法避免的。實際稱重的“水蒸氣質量”是包含了部分CPM(如硫酸霧、亞硝酸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、重金屬蒸汽等。)
在HJ836中只提及了儀器法,但未具體明確阻容法是否屬于儀器法。在編制說明中,指出列舉的儀器法設備的基本要求用HJ/T76的附錄D,而阻容法儀器是完全可以滿足附錄D的基本要求。
目前阻容法的相關標準如下:
T/SSESB1-2020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濕度的測定 阻容法》(上海團標)
上海團體標準 T/SSESB 1-2020 直接引用 HJ836 作為采樣依據,明確阻容法的適用性。
GB/T 11605-2005《濕度測量方法》
山東、江蘇等地第三方機構已通過GB/T 11605-2005(含阻容法)獲取 CMA 資質。
DB36T 1940-2024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濕度的測定 阻容法》(江西地標)
DB62T 甘肅地標(編制中)
最重要的是,阻容法的HJ方法標準也正在編制中,這意味著,它從 “不確定方法” 變為 “國標方法” 只是時間問題。
因此,阻容法作為現場快速檢測手段,未來“轉正”可期,與 HJ836 中的冷凝法、重量法形成技術互補。
以上僅代表個人不成熟看法,希望行業內專家和老師能夠給予批評指正!